公平理论:绝对公平是乌托邦,绝对的公平根本不存在。
1965年,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·亚当斯提出“公平理论”。该理论认为,人能否受到激励,不但由他们得到什么而定,还要由他们所得与别人所得是否公平而定。
下面,一起来看古代《百喻经》里的一个“二子分财”的例子。古印度有个习俗,父母死后要为子女留下财产,而子女之间要平分财产。有一位富商,晚年得了重病,便告诉儿子们要平分财产。两个儿子遵照他的遗言,在他死后,提出各种平分财产的方案。可无论哪个方案,兄弟二人都不能同时满意。
就在他们发愁时,有一个老人对两兄弟说:“我教你们分财物的办法,一定能分得公平,就是把所有东西都破开成两份。衣裳从中间撕开,盘子、瓶子从中间敲开,盆子、缸子从中间打开,钱也锯开,这样一切都是一人一半。
”兄弟二人顿然醒悟,总算找到平分遗产的方法了。但当他们按这样的方法分完遗产,才发现所有的东西都不能用了。
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。如果完全都按照数量上的平等来分,就会出现这种笑话。所以,效率和公平要兼顾。
公平与否的判定受到个人的知识、修养的影响,再加上社会文化以及评判公平的标准、绩效的评定的不同等,在不同的社会中,人们对公平的观念也不同。
面对不公平待遇时,为了消除不安,人们或者通过自我解释达到自我安慰,主观上造成公平的假象;或者更换比较对象,以获得主观上的公平;或者采取一定行为,改变自己或他人的得失状况;或者发泄怨气,制造矛;或者选择暂时忍耐或回避。
寻找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完美平衡点。在经济学上,公平与效率是永久的话题,很多人认为两者不可兼得,要么牺牲效率,获得相对的更加公平;要么牺牲公平,去追求更大的率。事实就是这样,最公平的方案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的。
两个孩子得到一个橙子,但在分配问题上不能统一。两个人吵来秒去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由一个孩子负责切橙子,另一个孩子选橙子。最后,这所个孩子按照商定的办法各自取得一半橙子。
两个“聪明”的孩子想到了一个公平的方法来分橙子。如果切橙子的孩子不能将橙子尽量分成均等两半,另一个孩子肯定会选择较大的一块,这就使他要均匀分配,否则吃亏的就是自己。
这似乎是个“完美”的公平方案,结果双方也都满意。然而,他们各自得到的东西却未能物尽其用,这个公平的方案并没有让双方的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最优。
如果将橙子果肉掏出,全部给需要榨果汁的小孩,把橙皮全部留给需要橙皮烤蛋糕的小孩,这样就避免了果肉和果皮的浪费,达到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。但对两个小孩来说,这样的方案他们会觉得不公平而拒绝接受。
许多公司为了避免员工的不公平心理对工作效率造成影响,都对员工工资采取保密措施,使员工相互不了解彼此的收人,无法进行比较。
其实,若想要规避不公平心理的负面效应,不但要公开大家的付出与所得,还需要建立合理的工作激励机制,以及公正的奖罚制度,并严格执行。
事实上,要提高效率,难免就会存在不平等。要实现平等,往往要以牺牲效率为代价。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,公平永远是相对的。对于个人来说,不要刻意去为点滴的不公而大动干戈,也不要为过于追求效率而无视施加于大家头上的不平等。
一个优秀的团体总能做到效率与公平的兼顾,并知道何时需要注重公平、何时需更注重效率。聪明的人在处理事务时,也总会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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